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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福建新闻2月6日电(聂金华)近日,罗源法院审结一起通过虚假消费骗取“消费券”的诈骗罪案件。
2022年1月,罗源县“罗企通”平台发放政府“消费券”,刺激群众消费,拉动经济发展。男子王某钦与廖某耀通过添加微信好友相识,俩人动起了歪脑筋,合谋以虚假消费方式骗取政府消费补贴款,廖某耀提供“消费券”,王某钦则提供其经营的超市收款码,并约定王某钦按骗取的消费补贴款总额的30%进行分成。2022年1月21日至1月28日,二人共计虚假消费2679单,消费金额225250元,其中骗取消费补贴款67140元,王某钦获利20142元。
罗源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王某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隐瞒真相的手段,骗取政府消费补贴款67140元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鉴于被告人王某钦坦白、认罪认罚、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,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。
法官说法:政府发放消费券既能释放消费活力,拉动消费需求,又能惠泽群众,本是件皆大欢喜的事,可有些人却打起套现消费券的主意,但这个“羊毛”可薅不得!如果骗取政府消费券补贴并从中牟利,数额较大,将构成诈骗罪,被追究相应刑事责任,受到法律的严惩。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应遵守相关规则,合理合法使用政府消费券。(完)